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程序,严格维护考场秩序,严肃执行考试纪律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,保证考试结果公平、公正。根据《yh86银河国际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(广外教[2009]4号)及《yh86银河国际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(广外大校[2006]35号)等相关规章制度,特制定期末监考工作职责及流程。
一、考试前
1.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,熟悉本工作职责及流程,以高度的责任心,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,严格维护考场纪律、制止违纪行为,确保考试公正、顺利地进行。
2.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清理座位,考场内每个考试座位应独立并保持间隔。
3.学生凭学生证(或借阅证、一卡通)进入考场,监考人员引导学生按学号顺序入场就座;让其将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,并要求学生在签到名册上签到,不允许无证学生进入考场(开考15分钟内取来证件者可参加考试)。
4.务必宣读《yh86银河国际考生须知》,并监督检查学生执行考生须知规定的各项要求。
5. 发卷前先检查试卷份数是否与试卷袋上写的份数一致。如发现试卷不够应立即向课程主监考汇报。
二、考试中
1.坚守监考岗位,认真履行职责,处理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。监考时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中途不得擅离监考岗位。
2.按时发卷,考试开始15分钟内不准学生交卷。
3.查验学生证件,核对学生身份与试卷填写的姓名是否一致,以防替考;清点实际参加考试人数,核实缺考学生姓名、学号,并记录在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。
4.对迟到超过15分钟的学生,应取消其该次考试资格。并将该生姓名、学号、迟到情况等记录在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。
5.监考人员只回答试题字迹不清的问题,对学生就题意等的发问一律不作回答。
6.不得允许学生在未交卷的情况下中途离开考场。
7.考试结束前15分钟报时一次,报时后到考试结束前不准学生离开考场。
8.如出现学生违纪或作弊的情况,按以下程序处理:
⑴对于涉嫌违纪(未构成作弊)学生:监考人员要将违纪学生的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班级、考试课程、考试时间及违纪情况记录在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,并要求违纪学生在其违纪的证据材料上签名;监考人员同时保存好违纪证据材料。在该生试卷上注明“违纪”,同时监考人员和学生在该试卷和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签名,若学生拒绝交出违纪材料或拒绝签名的,由两名监考人员在其试卷和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写出文字说明,并签名。
⑵对于涉嫌作弊学生:监考人员要立即收回其试卷及相关作弊材料,并将该生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班级、考试课程、考试时间及违纪情况记录在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,并要求违纪学生在其作弊的证据材料上签名;监考人员同时保存好作弊证据材料。在该生试卷上注明“作弊”,同时监考人员和学生在该试卷和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签名,若学生拒绝交出作弊材料或拒绝签名的,由两名监考人员在试卷和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写出文字说明,并签名;责令作弊学生离开考场。
三、考试后
1.考试结束时间到,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,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题,收回试题和答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让学生离场。
2.认真填写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,并同有关材料和试卷一起交开课学院。
3.如有学生违纪的情况,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向开课学院报告,并将相关违纪材料和试卷一起交开课学院。